2019-02-11 14:35:45 来源: 央广网 浏览:171
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截至1月24日,贵州省共有18347户企业由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不履行公示义务被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应随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关注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状态,一旦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要及时纠正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并在3年内申请移出,否则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年内不能移出,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良影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将受到各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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