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住建局印发了《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提出将对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包括信用信息的征集、量化分级、发布、使用和监督管理等,住建部门依据《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对开发企业经营活动实施动态记分。
据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成都市构建以信用建设为抓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培育诚信履约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以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何为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据了解,《办法(试行)》所称的开发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形成并用以分析、量化其信用状况的记录。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根据《办法(试行)》,开发企业在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建基本信用信息经公示3日后无异议的,信用系统自动以60分作为其信用基础分。市、区(市)县住建部门依据适时调整并公布的《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对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活动实施动态记分,信用系统将自动产生相应的信用量化分值。
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根据信用量化分值分为A(A++、A+、A)、B、C、D四等六级。A++级为信用优秀,A+级为信用良好,A级为信用较好,B级为信用一般,C级为信用较差,D级为信用不合格。通过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发布。对信用等级A以上的开发企业实施信用激励,对信用等级C以下的实施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