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作为全省6个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地市之一,于今年6月份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相关工作。截至目前,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业务1091件,替代材料1659份,减少环节481个。
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说,告知承诺是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的条件、标准、技术要求和所需材料,申请人在必备要件具备的情况下,只要书面承诺具备审批标准,政务服务部门就可以同意发证,而不再索要有关材料或核验现场。根据泰安市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全市范围内,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其他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记者看到,泰安市首批市级告知承诺事项包括药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61大项(93项实施项),涉及9个部门,告知承诺替代材料296项,减少办事环节24项;首批县级告知承诺事项包括31大项(49项实施项),告知承诺替代材料80项,减少办理环节10项。
“‘宽进’不等于‘宽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服务科工作人员刘虎说,为加强风险防控,泰安市对所有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事项进行信息推行双向告知、双向反馈,强化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同时专门开发信用审批智能化系统,制定信用审批管理办法,建立信用赋分规则,给予信用积分和分级评价,定期将企业和个人审批信用评级情况推送泰安市信用信息平台,与有关部门联动对失信人和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