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紧紧围绕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以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以强化平台建设为支撑,以信用分类监管和联合奖惩为突破口,积极发挥信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实现了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双公示”信息统一归集和公示,开展“清赖行动”,完成6607项,涉及金额54.6亿元。实施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承诺制度。与辽宁、吉林和内蒙签署了《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绥芬河市、安达市为试点开“信易+”场景应用试点,开展了“诚信龙江五进”等活动。构建了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13个市(地)信用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了全省信用信息“一张网”,归集信用信息1.93亿条。创新开展了“共享即惩戒”,在自贸区先行先试。哈尔滨新区对487项行政审批事项形成了首批告知承诺制清单。开展了“信易贷”工作,注册企业5764家,入驻金融机构233家,授信金额达6.03亿元。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建立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诚信档案,强化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承诺机制,继续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治理,着力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开展信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创建试点活动,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向基层延伸。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共享即惩戒”创新机制,要加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力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完善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10类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加快推进全省信用体系信息化基础建设。要改造升级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联合奖惩系统,依法依规及时归集信用信息,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探索按需归集信息,加强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水、电、气费、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领域的信用信息归集。
加大信用应用场景创新应用的力度。要扩大深化个人诚信分试点范围,推动“信用+”融入“放管服”,融入社会管理,融入百姓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让“信用有价”走进百姓生活。推动“码上诚信”应用。选择10条步行街和商业区试点,逐步在全省推广应用。引导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服务平台,持续提高信用贷款在银行贷款中的规模和比例。2021年底前实现入驻企业要超过8000家,成功授信额突破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