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前管信用承诺,打牢数据交换“基础桩”
事前监管环节,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依托,创新建立信用承诺制度,通过“做承诺”“重教育”“用报告”等抓手,全面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一是迭代升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分结合、共建共享、以用促建、以建带用”的原则,迭代升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打通部门间业务系统的数据流和业务流,建成集信息归集、信用应用、联合奖惩、成效反馈于一体的闭环信用管理体系。通过营商环境数据仓,与“互联网+监管”、市场监管、信用信息、绿色金融服务等平台打通,全面归集法人库、人口库、电子证照库、信用库等各类数据,通过对数据的清洗比对和分类打标签,形成涵盖监管对象的各类主题数据库。目前,平台累计汇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数据2亿条,实现了五类主体信用信息全覆盖。二是建立信用承诺监管闭环。利用数据共享和闭环监管,把企业信用和日常监管运用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日常监管。通过平台信用承诺管理系统中承诺模板库、承诺书汇总库和承诺事项清单的建设,建立了包括无证明事项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在内的承诺库,归集企业承诺信息、履约信息,关联信用主体信用记录,企业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布,并将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衢州“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风险处置等模式形成“处置库”,推送至相关部门掌上执法端,执法人员核查后结果回推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承诺闭环监管。近期,推送的100余件承诺核查事件失信率约5%。三是扩展信用报告应用。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嵌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并引入第三方信用报告,将信用状况作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矿产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产权竞价等公共资源交易选择成交主体的重要参考。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信用核查,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已有55个项目在开标时对接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获取投标人失信被执行及黑名单信息1507条,其中4条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二、事中管分级分类,构建信用监管“闭环链”
事中监管环节,建立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形成信用数据归集、信用评估、信用风险预警、信用风险处置、失信联合惩戒、再生性信用数据归集的闭环信用管理体系,有序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建立企业自治“四色码”管控机制。通过政企共治平台建设,将企业自治作为新型监管机制的有力补充,变政府管理为服务,变企业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政企共治平台建立了政府端、企业端、公众端、政务端,还创新推出企业信用风险管控“四色码”机制,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成特定二维码,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企业主体、员工、资质、信用等维度进行描述,二维码自动展现蓝码、绿码、黄码、红码四种颜色,直观展示企业监管和信用情况。同时“四色码”可基于不同应用场景和具体需求展示动态子码,企业法人和授权人通过扫码可查看企业自身信息,并通过企业码颜色,轻松获取企业未达标或违法违规、失信情况,进行问题整改或提出异议申请、提交自证材料。执法人员通过掌上执法系统扫码,可查看企业所有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审批人员通过扫码可快速获得企业授权,自动调取相关信息,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二是建立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全面完成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项库梳理,内容涵盖全市51个领域,制定了信用监管清单,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设立信用监管指标体系。重点在生态环境、交通、住建、税务等领域率先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信用综合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开发建设了分级分类监管模型,分行业分析风险等级企业(设置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在19个省级风险监测的基础上,结合衢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分级分类监管模块,将监测到的风险推送到各个监管部门。三是风险预警实行精准监管。通过对2000多个监管事项梳理,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和标准,对监管事项按照数据共享、远程证明材料传送、远程数据传输、实地检查方式等实现分类监管,减少对企业的执法次数,减轻执法人员负担,实现对高风险行业领域和高频度违法行为的有效锁定,提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精准性。目前,已建立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模型17个,餐饮、电商、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价格、金融电信诈骗等风险监管模型6个,实现行业精准监管。
三、事后管联动奖惩,推进信用应用“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