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7 17:17:00 来源: 白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1204
为落实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吉林省白山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采取措施,提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服务水平。
强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组织执法人员大力宣传《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提升企业对环境信用评价“一处受限,处处受限”的认识,避免因环境违法行为影响企业信用。
强化管控,构建长效机制。该局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案件全面梳理,及时准确录入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分类评级,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信用白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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