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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7月份失信黑名单月度分析报告

2018-08-20 15:27:42  来源: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浏览:203

  2018年7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增失信黑名单信息317,257条,包括相关部门推送的失信黑名单信息317255条和大数据失信黑名单信息2条,涉及失信主体282,891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118,704家,自然人164,187人;7月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87,287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97,255家,自然人90,032人。

  本月更新的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工商吊销企业、海关失信企业等(见表1),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于本月发布。从数量上看,新增失信黑名单主要集中在失信被执行人和工商吊销企业。与6月份相比,工商吊销企业新增及退出数量均大幅下降,降幅分别为85.9%和73.7%;失信被执行人新增数量环比下降1.3%,退出数量环比下降22.4%。从地区分布看,江苏省是本月新增失信黑名单数量最多的地区,广东省是失信黑名单退出数量最多的地区,宁夏已连续三月为全国省(区、市)中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的地区。

  本月重点聚焦的失信问题包括互联网虚假广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非法证券网站博客等。其中,虚假互联网广告案件29起,主要涉及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7起;非法仿冒证券机构网站、含有非法证券交易相关信息网页、博客86家。



  一、新增失信黑名单情况

  从失信黑名单主体性质看,本月新增失信自然人164,187人,占新增失信主体总量的58.04%,新增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为118,702家,占新增失信主体总量的41.96%(见图1)。


  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工商吊销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月增量环比降幅明显,分别下降7.08倍和3倍;失信被执行人月增量环比下降1.33%,已连续两月下降;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名单月增量环比有所上升(见图2)。


  从地区分布看,多数地区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较上月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本月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排名前五省份为江苏、广东、浙江、上海、辽宁(见图3)。


  从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来看,比例较高省份为宁夏、陕西、辽宁、海南、江苏。其中,宁夏新增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达到1.47%,且已连续三个月为全国省(区、市)中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的地区(见图4)。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低的五省是西藏、吉林、河北、甘肃、重庆,大部分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见表2)。


  二、失信黑名单整改退出情况

  从失信黑名单主体性质看,本月退出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97255家,占退出失信主体总量的51.93%,退出失信自然人90,032人,占退出失信主体总量的48.07%。因6月份工商吊销企业大量集中退出,本月退出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环比下降明显(见图5)。



  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本月失信被执行人、工商吊销和海关失信企业的退出数量较上月均有所下降。工商吊销企业退出量降幅明显,环比下降3.81倍,失信被执行人退出量环比下降22.44%,海关失信企业退出量环比下降23.26%(见图6)。


  从地区分布看,本月退出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排名前五省份为广东、河南、宁夏、浙江、四川。其中,广东省退出黑名单企业数量达47828家,河南省退出黑名单企业数量达12605家(见图7)。


  从退出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来看,比例较高省份为宁夏、广东、河南、海南、吉林。在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数量和本地区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率两个指标上,广东、宁夏和河南均位居全国前三(见图8)。



  三、重点领域失信特征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23,548条,涉及失信主体189,314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6,286家,自然人163,028人。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排名前五省份为江苏、广东、河南、浙江、安徽(见图9)。从涉案金额看,52家企业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见表4)。从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数量来看,单个企业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最高达367条,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3条以上的企业数量为1020家,其中18家企业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超过50条(见表5)。



  工商吊销企业:本月新增工商吊销企业92,520家,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其中江苏省占比达14.87%、广东省占比达14.57%(见图10)。

  海关失信企业:本月新增海关失信企业9家,分布在广东、重庆、上海三地,其中广东6家,占比66.67%,上海2家,重庆1家(见图11)。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人社部近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包括14家企业和6个自然人,涉及建筑、房地产和制造业等领域。从地区分布看,黑龙江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最多,共4个,其次是重庆和广东,各3个。有三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200万元,其中重庆市中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金额高达近600万元(见表6、图12)。


  四、失信重点聚焦

  (一)市场监管部门公布29起企业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处罚金额合计约284万元,其中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没高达6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月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共29件,涉及12个领域,其中医疗、食品、金融三个领域的涉案数量位居前三(见图13)。从地区分布看,涉案企业最多的是上海市,占10.3%,江苏、山东、陕西、四川、天津和重庆六省份均占7%。其中,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广告被处罚款60万元;恒大地产集团天津世博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因当事人在官网宣传温泉功效时,使用与医疗用语相混淆的用语,被处罚款10万元(见表7)。



  (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布7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部分案件性质恶劣,危害严重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本次公布了7起案件,其中2件为食品欺诈,5件为虚假宣传。最严重的一起案件为广东钟某、林某等向食品中添加非法药品并假冒其他品牌食品销售,涉案金额过亿元(见表8)。



  (三)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86家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涉及2012年1月-2018年5月新发现的及尚未关闭或整改的46家非法网站和40家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

  从表现形式看,86家非法从事证券交易相关活动的黑名单中,占比最高的是以门户网站、博客、QQ等为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达45%;其次为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活动,占30%(见图14、表9)。



  五、失信典型案例

  (一)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不良商家为谋取高额利益,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售卖食品保健品,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主要表现为商家发布带有虚假内容、夸大不实的广告,做出虚假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以达到获取不正当收益的目的。

  案例一:上海定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元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6958196013,注册时间2009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向海成。

  定元实业主要经营食品流通,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玩具、花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销售,水电安装,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

  该公司通过在居民楼发放虚假传单吸引中老年人参加药品会议,在会议上不仅对参会者进行诱导销售,即通过先赠物品后卖礼包的方式,来诱骗消费者大额消费,还通过工作人员极度热情的招待来吸引老年人购买产品。定元实业以高价售卖伪劣貔貅、虚假推销劣质山参的药效、夸大宣传金枪鱼产品功效。该公司上述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已被上海市工商局查处,没收违法所得145万余元,并处以145万余元罚款。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来的社会焦点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近年来,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健全监管和制约机制,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典型案件仍时有发生。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及其上下游的相关产业,转承包商经常截留农民工工资作为工程款项或周转金,致使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到位,有的企业(个人)甚至卷款失联,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危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二:重庆市中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建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7958723979,注册时间2006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力。

  中强建筑主要经营建筑相关业务。该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因拖欠金额最多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中的榜首企业。该企业共拖欠113名农民工工资,拖欠金额达到近600万元。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地方法院网络公开数据显示,近五年来,该企业共有1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7项被执行人信息、以及56项诉讼信息,其中,有36项为劳务合同纠纷,具体内容均为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医药造假

  近年来我国制药行业发展迅速,但制约其良性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药品质量不合格、制假售假、假冒文号、掺入有害药物、夸大治病功效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甚至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三: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4037315G,注册时间1992年08月27日,注册资本6649.04万元,法定代表人高俊芳。

  长春长生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等。生产的疫苗销往国内除西藏和港澳台以外的所有省份以及欧洲、南美洲、非洲等地区。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检局发布通告称该公司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证书。

  早在2017年11月3日,该公司就因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252600支百日破疫苗效价不达标,被列作劣药。

  长春长生连续两年多种疫苗出现问题,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引起社会恐慌,影响十分恶劣。

  以上信息和数据引自人民网、新华社等新闻媒体。

  (四)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机构违法原因多为非法投资咨询、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证券交易和未取得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机构发布证券期货产品广告,实施非法荐股、虚假发行“原始股”、非法配资等非法证券活动。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QQ、博客等散布虚假标的、虚假回报率等信息,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代客操盘,收费敛财,仿冒正规证券公司的名义开展非法证券咨询活动,令不少投资者上当受骗。

  案例四:短线牛股涨停王的博客

  该博客从未得到任何认证,每日发布股票投资内容的博文,截至2018年8月2日,共发布43篇。其中最近两篇文章在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通告禁止发布后,该博客不服规定,仍肆意发布。

  该博客的宣传内容中含有“保证”、“100%”、“必涨”、“利润最大,风险最小”等有关法律严禁使用的绝对字样,同时还置顶所谓“重大利好消息”来误导投资者,特别是散户投资者。例如:“董事会再次决定从07月15日-08月18日举行优惠大活动,现在开通会员(一个月赠送一个月),每天操作一只涨停黑马,每只股票保证获利8%以上,每月保证获利180%以上!”,“温馨提示:加入会员三个交易日如不满意,可无条件退款!”。

  该博客无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规定,欺骗和误导普通投资者,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严重影响社会信息的良性传播。

  六、失信风险提示

  在日常生活、工作和经营活动中,公众应提高失信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并注意识别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对本报告中有关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出异议。经核查存在信息错误的,“信用中国”网站将及时予以纠正。

  各省(区、市)应密切关注本地区失信黑名单变化情况,加大对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失信主体应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并积极通过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主动改善信用状况,为顺利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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